退貨說明
※ 辦理退 ( 換 ) 貨時,須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併以掛號寄回本公司:
- 退 (換) 貨處理單
- 退 (換) 之產品 (包含未拆封之完整包裝盒)
- 如退貨後,該次訂購實付金額未達滿額禮標準之相關贈品。
一、以下情形無法接受退 (換) 貨:
- 收到商品起超過七日鑑賞期。
- 產品已拆封使用、包裝不完整。
- 退貨後購買實付金額未達送贈品標準,而贈品未寄回。
- 人為疏失導致商品損壞。
二、商品退貨,若因退貨導致該次訂購金額未達 2,000 元免運標準者,將酌收 150 元物流費。
三、訂購優惠組合產品後,退貨組合內部份產品其餘未退回者,將以單品原價重新計算。
四、退 (換) 貨處理單填妥後,連同產品、贈品一併包裝後以「掛號包裹」寄回。
地址: 72042-台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8號 麗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收
五、請自行保留您所寄回之貨運托運單據或郵局掛號收據,以免遺失無法查詢。